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

5.校長的評鑑與甄選


迎接二十一世紀,教育改革波濤洶湧:教師會、教評會、家長會等組織促使教育決策權力的重組;人本化、民主化、多元化、科際化、國際化指引了教育的方向;教育鬆綁、學習權的保障、父母教育權的維護、教師專業自主權的維護等理念搖擺著教育權利的平衡機制…,且學校組織面臨前所未有的衝擊。尤其,八十八年三月二日修正公佈之國民教育法第九條: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置校長一人,綜理校務,應為專任,並採任期制,在同一學校得連任一次。……縣(市)立國民中、小學校長,由縣(市)政府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公開甄選、儲訓之合格人員,任期屆滿之現職校長或曾任校長人員中遴選後聘任之。……」更引發許多現任校長的疑慮及對校長評鑑制度的期許,是值得深入探索的教育改革主題。對照國民教育法第九條之修訂,以及我國當前的政治、社會、經濟、文化環境,若能從法學理論之『特別權力關係』的原則,深入探討我國國民中小學校長之評鑑與甄選的問題,期能找出實施校長評鑑與甄選之重要問題與成因,利於教育行政機關推動教育改革政策,建構一套良質的校長評鑑與甄選制度。校長是學校組織的行政首長,如何運用有效的科學方法,對於學校內人、事、財、物等業務,作最妥善而適當的處理,以促進教育進步,達成教育目標來面對組織變革的挑戰。國內學者林文律(民88)研究「校長評鑑」時指出:學校辦學的績效所指為何?好校長究竟何義?眾說紛云,但校長既然是一校之長即應肩負著學校績效的重任。江文雄(民88)研究指出:校長評鑑的指標包含政策執行、教學領導、學校管理、人際關係、專業責任、學校特色六個構面十六個項目六十五個細項。梁坤明(民88)研究指出:以校務發展、教學提升、領導溝通、經費管理、安全維護、校園營造、生活輔導、社區互動八大向度三十四個指標一百個細目進行校長的評核。因此,校長領導學校績效的一些指標值得進一步研究,作為校長評鑑的各層面來進行探討。以下試從特別權力關係理論看我國中小學校長的計畫、組織、管理、教學視導、公共關係等校長工作的評鑑。
全文連結:從校長評鑑與校長甄選看校長的培訓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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